反洗錢規例

通俗地說即是洗黑錢。將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利益,通過各種手法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令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
洗錢可分為3個主要階段,當中經常涉及多宗交易: 

  1. 存放 : 以實物形式處置來自非法活動的現金收益
  2. 分層交易 : 透過複雜多層的金融交易,將非法得益及其來源分開,從而隱藏款項來源、掩飾審計線索和隱藏擁有人的身分
  3. 整合 : 為犯罪得來的財富製造表面的合法性

當分層交易的過程成功,整合計畫便實際地把經清洗的得益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令人以為有關收益來自或涉及合法的商業活動。

下述效果的意圖的行為界定了「洗錢」一詞的涵義:

  • 屬干犯香港法律所訂可公訴罪行或作出假使在香港發生即屬犯香港法律所訂可公訴罪行的作為而獲取的收益的任何財產,看似並非該等收益;或
  • 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該等收益的任何財產,看似不如此代表該等收益。

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為恐怖主義和實施恐怖活動犯罪佔有、使用以及募集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產; 例如販毒,走私武器。

  1. 在下述情況以任何方法直接或間接地提供或籌集財產—
  • 懷有將該財產的全部或部分用於作出一項或多於一項恐怖主義行為的意圖(不論該財產實際上有否被如此使用);
  • 知道該財產的全部或部分將會用於作出一項或多於一項恐怖主義行為(不論該財產實際上有否被如此使用 );
  1. 明知某人是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或罔顧某人是否恐怖分子或是否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而作出以下行為:以任何方法直接或間接地向該人提供任何財產或金融(或有關的)服務、或為該人的利益;或
  2. 明知某人是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或罔顧某人是否恐怖分子或是否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而作出以下行為:以任何方法直接或間接地為該人的利益籌集財產或尋求金融(或有關的)服務。
  • 列明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法定和監管要求,以及認可機構(例如銀行,非金融業人士(會計專業人士或法律專業人士)等)應遵守的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標準和法定要求。
  • 有效落實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是採取風險為本方法
  • 條例主要就客戶盡職審查、持續監察、持續監察、備存紀錄等制定有關要求
  • 其他條例:《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證監會《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出適用於有聯繫實體的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指引》
  • 其實《反洗錢規例》來自財務行動特別組織,這組織在1989年成立,是一個全球的國際組織
  • 其目的是制定一系列為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武器擴散資金籌集的國際標準,並推動有效落實有關的法律、監管及運作措施,希望各國可以建立一個健康的金融體系,確保有公平的競爭環境
  • 為確保全球各地全面及有效落實其標準,該組織會對各司法管轄區進行評估,以監察合規情況,並在評估後採取嚴格的跟進措施。

財務行動特別組織:

  • 制定標準及推動有效落實有關的法律、監管及運作措施,以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及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活動,以及其他影響國際金融體系 的健全性的相關威脅。
  • 制定的一系列建議被視 為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武器擴散資金籌集的國際標準,構成國際間協調應對金融體系健全性威脅的 基礎,並有助確保公平的競爭環境。
  • 為確保全球各地全面及有效落實其標準,該組織對各司法管轄區進行評估,以監察合規情況,並在評估後採取嚴格的跟進措施。

當然香港也不例外,在2018年已進行這評估,而為了達到標準,在2012年已經有打擊洗錢法例。當中指定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去施加客戶盡職審查和備存紀錄的法例規定。

  • 這些條例當中除了授權機構去監督,亦設立金錢服務經營者和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的發牌制度。
  • 根據此條例,指明的有關當局即香港金融管理局、保險業監管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海關、香港律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地產代理監管局及公司註冊處,都需要為各自規管的界別公布指引。
  • 其實該指引十分重要,用來幫助業界去制定每間機構本身的內部控制措施,提供一些實務的指引去協助他們的高級管理層等,按個別情況去實施相關營運範疇。
  • 不論是政策、程序、管控措施,去符合相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法定及監管規定,這些指引的相關性和使用性也會定時作出檢討。

金融制裁指禁止向以下人士提供或處理任何經濟資產(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

  1. 聯合國安理會指定的個人或實體;
  2. 代表上述(a)、或由其指示、或擁有、或控制的個人或實體

制裁措施包括凍結財務資產及禁止所有直接或間接的貿易或促進貿易活動

其關係:

  1. 認可機構應設立數據庫,貯存《聯合國制裁條例》及《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的指定個人及實體名單,以便對客戶及交易進行篩查。
  2. 認可機構應清楚了解客戶背景及交易模式,並需定期更新有關指定個人及實體名單。
  3. 金管局要求認可機構在每次名單更新時,盡快就所有新指定的個人及實體對其客戶名單進行篩查。認可機構若在過去或現在與任何指定的個人或實體有任何交易或關係,應向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
  • 《打擊洗錢條例》界定本地(海外)政治人物為: (a)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以外)地方擔任或曾擔任重要公職 的個人── (i) 包括國家元首、政府首長、資深從政者、高級政 府、司法或軍事官員、國有企業高級行政人員及 重要政黨幹事; (ii) 但不包括第(i)節所述的任何類別的中級或更低級 官員; (b)個人的配偶、伴侶、子女或父母, 或該名個人的子女的配偶或伴侶;或個人關係密切的人。
  • 《打擊洗錢條例》界定關係密切的人為: (a)有密切業務關係的個人,包括法人或信託的實益擁有人的個人,亦為該法人或信託的實益擁有人;
  • 國際組織政治人物被界定為: (a) 在國際組織擔任或曾擔任重要職位的個人 (i) 並包括高級管理層成員,即董事、副董事及董事 會成員或同等職能; (ii) 但不包括國際組織的中級或更低級人員; (b)個人的配偶、伴侶、子女或父母, 或該名個人的子女的配偶或伴侶;或個人關係密切的人。
  • 政治人物可能 / 有能力利用他們的職位參與腐敗行為。例如: 賄賂、徹底盜竊政黨和工會的資產或資金 、稅務欺詐。

政治人物可能在任内或卸任之後,透過其權力和影響力,獲得個人或家人或關係密切者的利益。​許多時侯因權力,可以利用家人或關係密切者作掩飾,挪用濫權所得的資金。他們可能濫用權力和影響力,控制一些機構,從而獲得個人利益,損害很多機構聲譽。

政治人物有能力利用他們的職位參與腐敗行為如賄賂 、徹底盜竊政黨和工會的資產或資金 及稅務欺詐等。所以為了對政治人物有管控措施,許多機構要設立數據庫去幫助篩查,看看有沒有這些政治人物,甚至是否在金融制裁名單上。如果是高風險的政治人物,便會相應作出管控措施,做一些更重要的客戶盡職審查。(KYC)

機構可以如何應對?

其實他們有一個數據庫,包含許多政治人物的資料,加上《聯合國制裁條例》及《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的指定個人及實體名單,以便對客戶及交易進行篩查。當機構進行篩查時,可幫助找出政治人物和制裁名單上的人士。而每次名單更新時,機構需盡快完成更新工作,如果認可機構在過去或現在與任何制裁的個人或實體有任何交易或關係,應立即向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

過去5-10年支付方法、匯款途徑一年比一年多,加上虛擬貨幣興起,網絡欺詐及洗錢行為亦都層出不窮,所以自然需要收緊相關條例及措施,保障市民大眾交易的安全。尤其是中小企商戶可能缺乏這方面的專業知識,便會不知不覺墜入陷阱,所以將來監管收緊同時,亦要積極教育市民大眾,以及提高商戶在反洗錢方面的危機意識。

而Payment Asia 作為支付服務供應商之一,致力配合監管要求,如處理商戶申請方面,我們的電子申請平台會要求申請方有特定文件和資料必須要上載,然後配合OCR技術及World Check等國際認可的篩查工具,以加快申請與提高申請時候審核的準確性。

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香港非常重視透過實施有效的反洗錢及恐怖分子融資活動制度來維持金融體制健全性及穩定性。如果缺少一個有效及符合國際標準的制度去防止和偵測一些非法資金的流動,非法資金便會湧入香港,而香港亦會成為罪犯及恐怖分子藏身之所。最後所有香港市民及整個社會亦會蒙受其害。

而香港金融管理局是一個相關監管機構去監管 Payment Asia的合作夥伴,包括一些SVF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及其他金融機構。如果商戶使用 Payment Asia 平台開設商戶賬戶,都必須在申請時通過 客戶盡職審查(CDD) 和 認識您的客戶(KYC) 流程。開設賬戶後仍然會受到兩方面的持續監察。商戶或認為他們的商業信息需要保密,但商戶有責任不斷地去證明他們業務和交易上的合法性,使Payment Asia可以符合合規監管上的要求。

近期有不少網絡詐騙者冒充實體零售連鎖店,通過網上交易接受付款。消費者收不到貨品之餘,更難以調查事件,因為一切都是在線上進行。所以有反洗錢管制措施,其實可以讓市民在社會中感到更安全,因為市民知道受監管的機構同監管機構盡力成為守門人的角色,去維護我們金融體制健全性及穩定性。

反洗錢監管措施逐年收緊,支付工具合作方,以至銀行都要求支付技術提供者制定反洗錢管制措施。所以Payment Asia必須制訂同執行內部反洗錢政策,包括新客戶開戶、定期審查等等,去評估商戶嘅風險等級,同制定相應措施。

我們的支付工具合作夥伴及銀行會定期審查我們的反洗錢政策和實施情況,以滿足金管局的要求。如果未能履行持續監察業務關係的職責(例如與 Payment Asia 的關係),有機會受到紀律處分和金錢處罰。 近期新聞有幾家銀行因此被金管局罰款,罰款總額超過4000萬港元,可見受監管嘅機構不合規的後果可以極其嚴重。​

Payment Asia作為商戶同支付工具公司的中間人,需要在精簡開戶流程和合規之間取得平衡,希望跟貼監管機構指引之餘,更可以提高客戶盡職審查標準及效率,務求保障商戶的交易安全,防止商戶墮入洗錢陷阱,減低被調查的機會。

Payment Asia 提供SVF持牌人及信用卡公司支付技術和收單服務。由於我們的支付平台會處理多單交易,會潛在一些洗錢或恐怖活動的風險,所以我們致力維持穩健的反洗錢管制措施,以偵測與防止洗錢或恐怖活動的情況,管理可能面臨的風險。我們亦會與受監管機構 (SVF 持牌公司及銀行) 合作,遵守香港任何有關AML & CFT / 制裁的合規法例和規定。

現時常用的電子錢包應用程式,部分支付工具服務供應商都由金管局監管,Payment Asia作為合作方,都會有一定的指引要跟隨。金管局的監管範圍包括各支付工具當中的交易,無論你是大企業定中小企,所有涉及這些交易的商戶自然會受到金管局的反洗錢管制,不會有括免或例外的情況,因為怕客戶利用這些平台將錢洗乾淨。

對Payment Asia來說,了解我們的商戶(KYC),及採取相應措施來偵測可疑交易是非常重要。即使是中小企業,我們都盡可能地防止和偵測潛在的 ML 或 TF 風險。商戶可以借KYC及持續監察的程序去證明自己的業務是合規合情合理合法。

現在的科技與時並進,隨著業務類型通過新科技而轉變,金融交易的步伐亦一樣。 電子商務在網上進行商品及服務交易渠道之一。匪徒會利用新科技去處理黑錢,把黑錢偽裝成來自合法途徑。 商戶便會不知不覺墮入陷阱。

AML/CFT 的世界裡,Smurfing 是一種非常常見的洗錢方法 : 將大筆資金結構化為小額資金注入市場的方法,由於每筆交易的金額並不是特別高,可能會混淆監控系統認為它們是合法交易。

對於洗錢者來說,這可能是一個容易通過濫用第三方獲得的二維碼,通過支付系統通過這些商家进行洗錢。

正如以上提及,無論你是大企業還是中小企,都會同樣受到金管局的反洗錢管制,不會有括免或例外情況,而Payment Asia要求的都是基本公司及營運相關的文件和資料,如果商戶遇到這方面的困難,都可以向我們查詢

Payment Asia 會確保在客戶入職之前獲得所有文件。如果客戶/商戶不願意提供某些文件,Payment Asia有權拒絕商戶的申請並禁止他們加入作為 ID&V 流程的一個程序部分,Payment Asia需要驗證獲得的所有文件並確保它們都是合法的。任何偽造文件的發現可能會導致根據《刑事罪行條例》對該人/商戶提出刑事罪行